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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的暴利究竟是哪里来的?

发表于2008-05-08

开发商的暴利究竟是哪里来的?

最近很多开发商确确实实获得了暴利,但是这个暴利是哪里来的?是由于经营有方吗?不是,是高品质的精品楼房吗?也不是,开发商的暴利是政策给的。

发表于2008-05-08

2004年8月31日土地拍卖政策出台以后,举例:

A开发商已经有存量土地,地价为上述的1600元/楼面地价,B开发商通过土地拍卖获得同一个地区的土地,地价为8000元/平方米,可是当这些开发商的楼房位置、建造成本基本一致,因此房价也几乎一样,那么A开发商就会获得了暴利,如果按照现在的房价计算,比如15000元/平方米,营业税为900元,所得税为(15000-900-4700)×30%=2820元,可分配利润为15000-900-4700-2820=6580元,销售利润率为43.87%。

发表于2008-05-08

B开发商的情况为:房价15000元/平方米,营业税同样为900元,所得税为(15000-900-8000-2000-800-300)×30%=900元,可分配利润为15000-900-8000-2000-800-300-900=2100元,销售利润率为14%。由于B开发商拍卖取得的土地要长时间占用大量资金,因此利息的支出要比A开发商高很多,实际利润要少于这个数值。

发表于2008-05-08

A开发商就会埋怨数钱数到手酸,那么大家知道开发商的暴利是哪里来的了吧?当A开发商的存量土地使用光之后,也会和B开发商一样需要通过拍卖取得土地了。

实际上谁的利益最大?看看A开发商给创造的税收,每平方米开发商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900+2820=3720元,业主缴纳契税15000×3%=450元,合计缴税:4170元;

B开发商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900+900=1800元;业主契税同样为450元,合计缴税2250元。

发表于2008-05-08
通过分析,由拍卖取得土地的开发商和所缴纳的税金的数据基本和以前的利润率持平,也就是说,土地拍卖的政策除了把房价抬高,开发商和国家也没有得到更大的好处,只是苦了买房子的老百姓,肥了手里有存量土地的开发商。
发表于2008-05-12
开发商===暴力
发表于2008-05-12
暴利
发表于2008-05-12
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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