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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天起,异地来连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啦!

发表于2017-03-31

4月1日,我市将推出全国异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就是说,今后,在国内其他任何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大连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或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时,都可向市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处处长郝育文昨日接受省市新闻单位记者联合采访时表示,全国异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推出,在方便外地职工在大连购房的同时,将促进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和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发表于2017-03-31
异地职工在连申办“公贷”需8个条件


异地职工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需具备8个条件:

(一)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90天、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二)本人或配偶在大连市区域内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或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


(三)有稳定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查询借款人及配偶无逾期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借款人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


(七)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大连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标准等同大连本地职工

符合条件的异地职工可享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与大连本地职工相同。对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职工,认贷不认房,不考虑申办人在原居住地拥有的产权房套数。贷款额度分别为: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28万元,双人47万元。


这些材料是必须提交的

在连申请异地贷款同时需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本人和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购房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房款等材料原件;“存量”住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已过户的不动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契税完税等材料原件。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必要时留存原件)。


发表于2017-04-01
烦人的橙子啊,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今天起,异地来连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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